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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意识形态安全

2015-10-15 13:43 [大数据] 来源于:光明日报
导读:意识形态安全是我国国家综合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题中应有之义,关系到社会凝聚力、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强弱以及社会大局的稳定。

       意识形态安全是我国国家综合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题中应有之义,关系到社会凝聚力、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强弱以及社会大局的稳定。大数据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着西方国家通过数据库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大数据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力度不够等多种挑战。对此,应通过实施大数据建设工程、提升意识形态宣传有效性、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等手段予以应对。

       

       大数据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诸多挑战

       话语权是意识形态思想领导权的实现方式,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屏障。大数据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诸多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西方国家通过数据库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影响意识形态安全。世界性的大型数据库主要分布在欧美国家,这些数据库大都有西方价值观导向,我国网民在接受这些数据库服务的同时,也在接受西方价值观“洗礼”。造成自我中心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盛行和泛滥,使国家长期培养起来的集体主义价值观遭受冲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我国在价值观领域的话语权。当前,我国大数据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由于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落后于西方国家,计算机网络的主要软硬件大都依靠进口,这些软硬件极易留下嵌入式病毒、隐性通道、可恢复密钥的密码等,存在较大的安全漏洞,数据遭损毁和泄漏等的风险较大。西方国家利用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形成了一系列于我国不利的研究报告,从而削弱了我国在一些领域的话语权,其中自然包括与意识形态相关的领域。

       其二,大数据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力度不够,影响意识形态安全。大数据时代,网络新闻跟帖、网络社区、论坛、BBS、微博客等网络舆情载体每天都会产生出海量数据,这些数据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大众的思想、情感。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够得出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有助于达成对意识形态工作对象的全面认识与准确把握,为意识形态工作者有效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条件。毋庸置疑,对源于网络舆情载体的数据进行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包括意识形态工作部门在内的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与相互协调。但是,当前对大数据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更多的是个别部门的“单打独斗”。这使得数据的采集能力不足、整合力度不够、分析水准不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效度由此受到较大影响。

       其三,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以及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充斥新媒体传播渠道,影响意识形态安全。大数据时代来临前,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来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传播载体与传播内容高度统一,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凝聚力较为强大。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微博客、网络论坛、手机、QQ、微信等的出现极大地拓宽了意识形态传播渠道,由于这些新媒体具有低门槛甚至无门槛特征,其自然成为各种思想汇集的场域。从中不难发现,当前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以及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充斥新媒体空间,容易让人们陷入某种理论误区,从而对马克思主义产生质疑、动摇甚至背弃。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由此受到影响和挑战。

       增强忧患意识,多措并举应对挑战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其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挑战是多方面的,对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多措并举加以应对。

       实施大数据建设工程,减少民众对西方国家数据库的依赖。一是布局国家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建设融准确性、系统性与开放性为一体的国家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限度地推进公共机构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从而减少民众对西方国家数据库的依赖,降低西方国家通过数据库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力度。二是保障数据安全: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者的数据安全意识,加强对要害数据的监管,规避敏感数据的无序使用;夯实技术基础,应加大计算机网络攻击与侵入、计算机网络病毒及反病毒、加密与入侵检测等技术的自主研发力度,防止境外木马或僵尸程序通过控制境内服务器窃取核心和敏感数据;加强数据安全立法工作,法律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利器,当前要结合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数据跨境流动等热点问题制定和完善国家数据安全保护法律。此外,还要建构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等,从法制层面确保意识形态的数据安全。

       提高大数据的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力,增强意识形态宣传实效性。一是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强化在数据搜集、整合、分析方面的部门合作意识。在上述方面强化部门之间的合作意识,不仅有助于减轻搜集数据的成本,而且有助于提升数据的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力,进而为意识形态宣传部门获取准确的数据分析报告,提升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效度奠定基础。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运用法律手段打破部门在数据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方面的各自为政,进而消除信息孤岛。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助于突破信息平台的横向和纵向互联技术瓶颈,形成党委和政府的上级同下级,同级不同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净化新媒体的传播环境,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大数据时代,为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净化新媒体的传播环境。一是提高公众的传播素养。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公众传播教育,提升公众的科学传播意识,培育公众的理性批判精神,使其自觉抵制错误思想的影响,进而成为错误思潮传播的“终结者”。二是创作优秀的网络文艺作品。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出有高度、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充满正能量的网络文艺作品,提升网络空间的传播质量,以净化网络传播环境。三是加大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应该加强物理安全分析技术,网络结构安全分析技术,管理安全分析,技术系统安全分析技术等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从技术层面阻止域外错误思潮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域内传播,达到净化网络传播环境、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的目的。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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